高溫鋰電池 (18)
高溫鋰電池 (18)
高溫電池,一般可分為100℃,125℃,150℃,175℃,和200℃及其以上環境下使用五個級別。
在所有電化學體系中,這兩種體系的貯存時間為最長,工作電壓為最高。
低于等于100℃使用的電池,不需要特殊設計,一般市面上的電池經適當改進即可使用。
低于等于125℃使用的電池,只要在常規電池生產工藝基礎上作適當調整和控制,就可生產出合格產品。
150℃和175℃使用的電池,則需要特殊設計。
180℃和200℃以上使用的電池,因為鋰的熔點為180.5℃已不適于作負極,此種電池須采用鋰合金為負極。由于國內的需求并不強烈,加之這種合金生產需安全保護措施投入較高,故銷售成本更高。
能量密度:125-160Wh/kg
充放電能力:5-10C(20-80%DOD)
溫度范圍:-40℃—65℃
自耗電:≤3%/月
過充電、過放電、針刺、 擠壓、短路、
撞擊、高溫、槍擊時電池不燃燒、爆炸。
動力電池循環壽命不低于2000次,
80%容量保持率;
電池管理系統可靠、穩定、適應性 強,
符合國軍標要求。